
表彰文件
7月13日,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《关于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》(青文明〔2020〕8号),对在2019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表现突出的260个单位和490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。学校荣获“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;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、文明办主任田秀丽荣获“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学校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2011年、2012年先后获得青岛市文明单位、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;2013年起,学校连续七年荣膺“山东省文明单位”称号;2017年12月学校被授予“青岛市文明校园”称号,2019年12月荣获“省级文明校园”称号。
近年来,全校师生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中央、省市文明办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,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起来,与推进学校内涵建设、“双高计划”建设和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紧密结合起来,实施“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”,育炼学生个人品德、弘扬家庭美德、培养社会公德、强化职业道德,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红色文化等主题教育活动,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师生爱国、爱家、爱校、爱事业的思想情感,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
(责任编辑 董雷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