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专业质量评价标准研讨会现场
7月1日上午,学院在综合实训楼会议室召开专业质量评价标准专题研讨会。党委书记王金生、副院长邢广陆出席会议,学术委员会、相关职能部门、部分二级学院负责人及专业教研室主任代表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质管办就专业质量评价标准调研及修改情况进行了汇报与说明。根据学院党委会工作要求,在进一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由质管办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经认真深入地分析研讨,对“标准”中评价维度、评价指标及分值、赋分标准等再次进行了修改。会上,与会人员围绕专业质量评价标准中质量维度、质量指标、测评标准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,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实际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。邢广陆就下一步专业质量评价标准的研究与修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
王金生在讲话中指出,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,也是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基础工作单元。他强调,学院要制定科学完善的专业质量评价标准,必须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:一是评价与方向引领的关系,专业评价结果要真正起到专业建设和发展导向作用;二是“点”与“面”的关系,专业评价指标的设置既要突出学院专业建设重点,又要面向和覆盖全部和整体;三是数量与质量的关系,以质量评价为主,同时兼顾数量规模;四是学生评价与社会评价的关系,在关注社会评价的同时,强调学生的满意度和认可度。
下一步,质管办将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分析汇总,协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“标准”的研究与修改工作。
(责任编辑 董雷萍)